仪器招标

西藏疾控中心凝胶成像系统等招标公告

拉萨市政府采购 2020-07-02

  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委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采购设备项目在2020年7月22日10点00分进行评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XZZH20-0731

  项目名称:委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采购设备项目

  一、采购需求:

  荧光定量PCR(允许进口)、移液器(允许进口)、高速冷冻离心机(允许进口)、实验室纯水/超纯水系统(允许进口)、核酸浓度测定仪(允许进口)、凝胶成像系统、倒置显微镜、普通光学显微镜、荧光成像显微镜、教学成像显微镜、高速离心机、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恒温水浴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混匀仪、旋涡振荡器、移动紫外车、掌式离心机、超声粉碎仪、便携式液氮罐、超净工作台、干燥箱、数控恒温恒湿培养箱、高压灭菌锅。 预算:499.80万元

  国产产品30日历天,进口产品45日历天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8日,每天上午10:00 至 12: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西藏旅游花园小区2-3-2号

  方式:现场获取,提供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复印件资料胶装成册,交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售价:850.00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合法经营范围;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与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连续近6个月供应商税收缴纳(税务查询记录不能代替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缴费原始票据及社保机关盖章的缴费人员花名册)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特定资格条件:进口产品须出具授权书和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可由中国区总代理提供,但须附制造厂家生产证明材料及其与中国区总代理关系证明复印件),如为多级授权,须提供完整的授权链证明材料,且所有的进品产品材料均须翻译成中文后附在相应外文材料后。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西藏旅游花园小区2-3-2号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21号

  联系方式:0891-6322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西藏旅游花园小区2-3-2号

  联系方式:0891-6826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中芬

  电 话:0891-6826252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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