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汕头市疾控中心气相色谱仪等招标公告

汕头市政府采购 2020-06-1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现对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实验仪器设备一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0724-2001D39N2615

  项目名称: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实验仪器设备一批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超妍,戴琨琳,马倩升

  电话:020-37860529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汕汾路58号

  联系方式:0754-88425210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1

气相色谱仪

1

26.5

2

顶空自动进样器(核心设备)

1

28.5

  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到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55万元(人民币)

  时间: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 07 月 0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万商大厦(商贸城)3幢704室]。。

  四、其他补充事宜

  领购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领购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按包号发售,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每包,售后不退。

  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QQ、搜狗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a.登录。在国e平台完成登录以及自荐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首页“用户指南”);

  b.购买。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是否需要纸质标书”请选择“是”,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c.支付。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d.如需兼投多个子包,请重复以上b-d步骤;

  e.下载发票。购标订单完成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可在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一般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备注:国e平台技术联系人:叶小姐020-37860671,李先生020-37860665,叶小姐020-37860669。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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