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城口县疾控中心三重四极杆型液质联用仪等招标公告

重庆市政府采购 2020-05-20

  重庆市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重庆市城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现对城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号:20A0207 采购执行编号:CKJYZX-2020A-013

  项目名称:城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

  采购人:重庆市城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经办人:袁老师

  采购人电话:5922275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46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庞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59211211

  代理机构传真:023-59211211

  代理机构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办禹田花园二楼

  一、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预算(万元)

数量

单位

三重四极杆型液质联用仪

280

1

  分包号:2

分包内容

预算(万元)

数量

单位

ICPMS测定仪

160

1

  分包号:3

分包内容

预算(万元)

数量

单位

微生物质谱仪

195

1

  分包号:4

分包内容

预算(万元)

数量

单位

自动电位滴定仪、加压流体萃取仪

100

1

  分包号:5

分包内容

预算(万元)

数量

单位

个体粉尘监测仪等

104.8

1

  分包号:6

分包内容

预算(万元)

数量

单位

连续流动分析仪危险性气体检查装备

160.2

1

  预算总计:¥100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5月18日 至 2020年5月25日 17:00;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城口县)》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城口县)》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0年6月10日 08:30至2020年6月10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城口县)》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6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更多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