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新兴县疾控中心气相色谱仪等招标公告

云浮市政府采购 2020-04-30

  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新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新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445321-202004-445321361006-0003

  采购项目名称:新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欧小姐

  联系电话:0766-2922133

  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6-28840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果园路69号

  联系人:李洁妍 联系电话:0766-2884030 传真:0766-28840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云浮市中策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联系人:欧嘉怡 联系电话:0766-2922133 传真:0766-2922133

  一、采购需求概况:

  1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气相色谱仪

1

450000.00

2

顶空进样器

1

250000.00

3

离子色谱仪

1

580000.00

4

全自动多参数流动注射分析仪

1

550000.00

5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1

618400.00

6

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

1

881600.00

  预算:333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若投标人不是所投进口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结果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7、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凭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提供完整报名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非“三合一”或“五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该项须携带原件到报名现场核对】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项不需提供)。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4月30日 至 2020年05月0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1日09时30分。

  五、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六、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1日09时30分。

  七、开标地点: 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69号(城北商住区东区)第二层201室。

  八、联系事项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更多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