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宁德市医院生物安全柜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03-02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900]FJTH[GK]2020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65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医院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3号

  联系方式:陈为国059322921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0593-282650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呼吸机

3(台)

780,000.0000

780000

15600

2

2-1

病人监护仪

7(台)

137,900.0000

311700

6234

2-2

病人监护仪

5(台)

104,000.0000

2-3

病人监护仪(带中心静脉压)

1(台)

30,800.0000

2-4

多参数监护仪

2(台)

39,000.0000

3

3-1

呼吸机

1(台)

260,000.0000

260000

5200

4

4-1

生物安全柜

1(台)

80,000.0000

130000

2600

4-2

生物安全柜

1(台)

50,000.0000

5

5-1

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

3(台)

120,000.0000

120000

24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包:1,包:2,包:3,包:4,包: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明细描述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28日 17:35 至 2020年03月14日 17:3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合同包1,合同包3)。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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