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招标

沈阳市政府采购 2019-12-17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委托,对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购买原子吸收光谱仪和全自动固相萃取仪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9110178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1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原子吸收光谱仪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用于农产品、环境样品、动植物样品、药品等各类有机物残留检测样品中的固相萃取净化,保护GC/MS、GC和HPLC等贵重仪器中色谱柱和检测器免受污染,使设备长时间保持较高灵敏度,加速样品处理速度,从而提高灵敏度,降低检测限。需满足中国药典2015要求。原子吸收光谱仪: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能够进行常量和痕量无机元素的分析测定。主要用于分析食品、药品、环境药品、化工产品等各类样品中无机元素含量的测定。符合中国药典2015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6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96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17日09:00起至2019年12月24日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9层912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5楼第二开标厅)。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

  项目联系人:杨斌

  联系电话:024-3126626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9层912室。

  项目联系人:刘鑫

  联系电话:024-25856906

  传真:024-25856906-8004

  邮箱地址:liaoningguoqi@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249065116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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