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连城县疾控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龙岩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11-18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连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连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仪器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连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仪器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825]RWZB[GK]20190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美荣

  项目联系电话: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等均联系:龙岩市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803、0597-25567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连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莲峰镇南前村莲西南路155号

  联系方式:童女士 0597-89226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美荣 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等均联系:龙岩市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803、0597-255673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1(台)

1,400,000.0000

1484300

29686

1-2

数字微风速仪

1(台)

2,500.0000

1-3

双路防爆粉尘采样仪

4(台)

15,600.0000

1-4

个体防爆大气采样器

4(台)

9,200.0000

1-5

空盒气压表

1(台)

1,000.0000

1-6

温湿度计

1(台)

1,000.0000

1-7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1(台)

20,000.0000

1-8

电子天平(注:万分之一以上)

1(台)

35,00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4)资格要求备注: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未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将不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8.4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19日 08:00 至 2019年12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E栋8层8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品目号1-1,合同包1品目号1-8)。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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