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政府采购 2019-11-11
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由宁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蒗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宁蒗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KCG201911081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台/套)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 | 1套 | 否 |
2 | 气相色谱仪 | 1套 | 是 |
3 | 便携式核算PCR检测系统 | 1套 | 否 |
4 | 酶底物法大肠杆菌检测系统 | 1套 | 否 |
5 | 生物安全柜 | 1台 | 否 |
6 | 生化培养箱 | 1台 | 否 |
7 | 霉菌培养箱 | 1台 | 否 |
8 | 电子分析天平 | 1台 | 否 |
9 | 净化工作台 | 1台 | 否 |
10 | 洗板机 | 1台 | 否 |
备注:◆货物的技术参数、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技术及服务要求”,各包内的所有项目内容为一个整体。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时,投标人应对本编号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投标、编制文件及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2.3预算金额:200万元
2.4 交货时间:中标合同生效后60日历日内
2.5交货地点:宁蒗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户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
3.2 投标人信用: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3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气相色谱仪”为进口产品的,必须提供“气相色谱仪”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气相色谱仪”的正式授权书原件或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复印件和二级授权原件,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授权书上具体的产品授权名称是“气相色谱仪”);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标段的招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1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98号财兴盛大厦B座1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03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2019年2019年12月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7.2 地点为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03开标室。
八、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开发布,其他网站所转载内容,与我公司无关,谨防上当受骗。
招标人:宁蒗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国强
电 话:0888-552174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工、陈婷
联系电话:0871-6818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