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 2019-11-01
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委托,对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内财购备字[2019]15367号
采购文件编号: NMGZ2019-23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3,03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9年11月1日 至 2019年11月06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11:30 时,下午 2:30— 5:00时到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尚都8号楼1单元5楼501室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具有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4、其他材料;
4.1 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3份。(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2日;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尚都8号楼1单元5楼501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22日;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尚都8号楼1单元5楼501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际会展中心对面万正尚都8号楼1单元5楼501室。
联 系 人:王琰
联系电话:0471-6383616-8001
采购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路质监大楼。
联 系 人:王勐
联系电话:18847198899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国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东街支行
账 号:012101201020186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