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新疆人民医院液质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 2019-10-16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委托,现对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TF(GK)2019ZF349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元)

单位

1

第 一包:超灵敏化学发光成像分析仪(进口)

1

900000

2

第二包:液质联用仪(进口)

1

3100000

3

第三包:普通梯度PCR仪(进口)

1

130000

4

第四包:倒置相差显微镜(带荧光)(进口)

1

600000

5

第五包:生物安全柜(进口)

8

960000

6

第六包:高速低温离心机(转子1.5ml)、高速大容量冷冻离心机等(进口)

1

580000

7

第七包:纯水器及超纯水系统(进口)

1

100000

8

第八包:超低温冰箱(-80℃)(进口)

1

100000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生产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4)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5)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0-16 至 2019-10-22 上午:11:50-13:30 下午:15:30-18: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供应商需携带资格要求(2)-(6)项资料原件(也可提供公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06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11-06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十、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健

  联系电话: 0991-4833033转8005

  地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2、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电话: 0991-8562590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池路9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79

  地址: 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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