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宜春市妇幼保健院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宜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02-23

  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财采〔2017〕53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按照宜春市政府采购办批复,就其“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系统采购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厂)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妇幼保健院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系统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YCCG-2017-5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技术参数要求
1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系统1300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8、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

  9、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

    10、经销商需提供全国总代理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1、投标人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投标报名、保证金、时间:

  1、现场报名: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须于此时间前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2)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5.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原件验后归还)

  (3)地点: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888号、德和沁园(锦粹新概念餐厅旁)

  2、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2017年3月10日17:00点前到账,以银行转账方式操作(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以电子汇款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至验收合格。凭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退款,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3、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100万以内部分按照1.5%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100-500万部分按照1.1%收取中标服务费(累进制)(不含税)。

  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均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为: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④信用中国网站资信截图(盖投标人原色公章);⑤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⑥经销商需提供全国总代理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⑦投标人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⑧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原件及其它证明材料携带备查,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以上材料须用密封袋单独装好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有效供应商参与竞标,若有多家供应商投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有效供应商,若评标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的供应商作为有效供应商。

  4、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17年3月15日上午09 :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6、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于评审。

  七、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预中标结果在公告七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招标代理机构、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货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货物验收,经货物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产品到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95%,余下5%货款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0795-3569129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佳 13006271287? 黄蓉 18107958483

  地址: 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888号、德和沁园(锦粹新概念餐厅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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