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微型紫外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019-07-05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生命学院进口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生命学院进口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9-G1-24936-GXJ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桂艳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862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地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桂林市灵川县灵田乡东田村

  联系方式:杨老师 0773-22906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桂艳 0773-288629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5楼5-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标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A

1

电化学工作站

10

教学设备, 用于实验室安全升级。

2

微型紫外分光光度计

1

3

低温冰箱-80度

1

4

电子天平

5

5

PCR

5

6

电泳槽

10

7

荧光透射仪

3

8

凝胶成像仪

2

9

制冰机

1

10

台式数字万用表

18

11

信号发生器

25

12

焊台

20

13

多功能I/O设备

1

14

PCB刻板机

2

15

FPGA黑金开发板

3

16

频谱仪分析仪

1

17

AI人工智能深度学习GPU算法工作站

1

18

医学电子仿真开发系统

25

19

投影仪

3

20

数字式气体质量流量计

1

21

数字式气体质量流量计

1

22

流量显示仪

2

23

泵吸式臭氧测试仪

1

24

风速计(风量风温测量仪三功能有线套装)

1

25

FPGA综合实验开发系统

20

B

1

透射电子显微镜

1

教学设备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3.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5日 11:16 至 2019年07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投标人可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以企业CA锁登录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及邮购。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发售时间:2019年 7月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7月12日下午17:30分止; 2、售价:招标文件250元,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缴纳招标文件费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打印投标报名成功回执。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6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6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17700.00元,B分标:57700.00元;须足额交纳。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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