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府采购 2018-11-23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信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现就其连续流动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FXD2018-XF-G028
(二)招标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合计(元) |
一 | 连续流动分析仪(进口产品) | 1 | 套 | 1070000.00 | 1590000.00 |
二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进口产品) | 1 | 套 | 520000.00 |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分品目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公告期限: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为期五个工作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招标公告。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贰万壹仟肆佰圆整(21400.00元);品目二:人民币壹万零肆佰圆整(10400.00元),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投标供应商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转入其他账户一律不予认可。),否则投标无效。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1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2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现场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不接受邮寄等形式)。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自采购单位对所有中标产品签署验收报告单(合格意见)后,90日内予以付清,不计利息。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每品目中标总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8%收取;当中标金额100
(十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作为评标标准因素,相应的加分;“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6%的扣除;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联系方法: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电 话:0797-3397112
邮 箱: xfxdztb@126.com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
户 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510 2012 0900 0025 842
联 系 人:陈兴隆
采购单位:江西省信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信丰县嘉定镇
联 系 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7-33056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