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恒温扩增荧光检测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沈阳市政府采购 2018-11-14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委托,对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结核病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8110047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1

探针熔解曲线耐药检测系统、恒温扩增荧光检测仪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标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投标,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4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00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为具有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项目所采购内容;(2)采购设备属于医疗设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制造商);(3)探针熔解曲线耐药检测系统提供CFDA三类注册证;(4)恒温扩增荧光检测仪具有CQC认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1月14日起至 2018年11月20日(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14:00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

  联系人:费思平

  联系电话:024-2338863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周新宇 李冬

  联系电话/传真:024-233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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