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苏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气质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8-11-07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粉碎均质仪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粉碎均质仪等

  项目编号:SZWK2018-G-1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佳

  项目联系电话:0512-691656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苏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中大道133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永奎 联系电话:0512-669572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粉碎均质仪

1

58

58

旋转蒸发仪

1

全自动索氏提取仪

1

2

离心机

2

154.2

154.2

落地离心机

1

高速冷冻台式离心机

1

浮游菌采样仪

1

气质联用仪(单杆)

1

检测耗材1

1

96

96

3

自动进样器

1

35

35

顶空进样器

1

检测耗材2

1

5.5

5.5

4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1

62.5

62.5

无管道通风柜

3

检测耗材3

1

32.5

32.5

5

两虫检测系统

1

95

95

正置显微镜

1

6

温湿度监控系统

1

85

85

检测耗材4

1

48.5

48.5

7

荧光定量pcr仪

1

60

60

8

全自动食源性多重基因分析检测系统

1

103

10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B、供应商应当具备的特殊条件:(1)具有所投产品经营许可资格;(2)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资格证书。(国产产品可不提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4:19 至 2018年11月13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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