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古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多参数水质检测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宁德市政府采购 2018-10-18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古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古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古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922]ZXFZ[GK]20180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若滨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37168、25951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古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地址:解放路169号

  联系方式:戴小姐、0593-38945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若滨、0593-2937168、2595166、zhixinnd@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投标保证金

简要技术要求


1-1

可吸入颗粒物检测仪

1(台)

54,000.0000

19046

可同时检测颗粒物、温湿度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2

在线快速检测系统终端显示控制平台

1(套)

220,000.0000

1-3

执法记录仪

5(台)

18,000.0000

1-4

电冰箱

1(台)

2,600.0000

1-5

订制(含施工安装等)快检室操作台、仪器柜

1(套)

20,000.0000

1-6

多参数水质检测仪

1(台)

6,800.0000

1-7

浊度检测仪

1(台)

6,500.0000

1-8

无线温度压力灭菌验证系统

1(台)

25,000.0000

1-9

台式多参数检测仪

1(台)

58,000.0000

1-10

紫外照度计

1(台)

3,800.0000

1-11

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在线快速监测设备

2(套)

100,000.0000

1-12

放射在线快速检测设备

1(套)

150,000.0000

1-13

多参数空气质量检测仪

1(台)

42,00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在24期清单内所在位置复印件(若有),其中所投台式计算机还需提供在24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中所在位置复印件(若有);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23 万元()

  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3:05 至 2018年11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品目号1-1、1-8、1-9、1-13、1-14、1-17、1-18),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4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2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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