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慈溪市环境保护局自动烟尘(气)测试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宁波市政府采购 2018-09-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慈溪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2018年环境监测采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CXFSCG2018231

  二、项目名称:2018年环境监测采样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范围: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万元)

采样设备采购项目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空气采样器采购等,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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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供应商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在采购项目展示栏“投标报名”中,填写并提交“供应商登记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1008号西幢)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报名日期: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 10 月 9 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10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止。

  八、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四 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4000 元;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账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8年 10 月 15 日下午16:0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中注明:CXFSCG2018231

  2、交付方式:非现金方式递交(币种:);

  3、收款单位(户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

  5、银行账号:22010122000119736;

  十、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慈溪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574-6308905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1008号西幢

  联系人:缪臻、鲁燕 电话:0574-63086120 传真: 0574-63086150

  十一、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74-87187578;

  2、若在开标当天如遇网络中断或受到攻击等突发性不可抗拒的事件,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只对成交候选人事后查询。如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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