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福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宁德市政府采购 2018-09-14

  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981]YS[GK]20180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3073920681、185966853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63号

  联系方式:王刚0593-63866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13073920681、18596685307电子邮箱ndyszb@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简要技术规格描述

1

1-1

气相色谱仪

1(套)

720,000.0000

1400000

28000

工作适度:相对湿度20-80%等

1-2

全自动智能蒸馏仪

1(台)

80,000.0000

1-3

荧光定量PCR仪

1(台)

580,000.0000

1-4

高速台式离心机

1(批)

9,000.0000

1-5

解剖镜

1(台)

3,000.0000

1-6

离子计

1(台)

8,000.0000

2


2-1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套)

400000

8000

测定波长范围:185~900nm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特定要求包: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包: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4日 16:00 至 2018年09月29日 13:4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8:2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8:20

  六、开标地点: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 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2号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品目号1-1)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第24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第22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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