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鞍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马鞍山市政府采购 2018-08-09

  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鞍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鞍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二级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鞍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二级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SJTCG2018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文栋

  项目联系电话:0412-58307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

  联系方式:杨先宇0412-22933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文栋0412-5830778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43—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生物显微镜

1

进口品牌

微量元素型超纯水机

1


恒温培养箱

1


在线浊度仪

1

进口品牌

分光光度计

2


便携余氯分析仪

2

进口品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 经营范围内满足本项目需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9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到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文件,只接受现场报名。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3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3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鞍山嘉泰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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