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三明市检验检测中心自动核酸提取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三明市政府采购 2018-06-20

  受三明市检验检测中心委托,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400]YC[GK]2018002-1、三明市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改造工程(仪器设备(2))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400]YC[GK]2018002-1

  2、项目名称:三明市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改造工程(仪器设备(2))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自动核酸提取仪

1(台)

190000

668760

13375

1-2

干式恒温仪

1(台)

2500

1-3

梯度PCR仪

1(台)

390000

1-4

移液器(枪)

10(台)

17000

1-5

冰箱

1(台)

5000

1-6

涡旋混匀仪

1(台)

6500

1-7

台式离心机

1(台)

17800

1-8

掌上离心机

1(台)

800

1-9

紫外线消毒车

1(台)

600

1-10

加样枪架

2(台)

260

1-11

不间断电源

1(台)

22000

1-12

电子分析天平(0.001g)

1(台)

5500

1-13

拍打式均质器

1(台)

5800

1-14

离心机

1(台)

5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材料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后附)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同时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6-19 17:3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7-04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7-10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7-10 09:30,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97幢宏宇花园内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三明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德安工业区30号

  联系人姓名:苏荣福

  联系电话:13850801010

  采购代理机构: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永安市南山路2号6幢201室

  项目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8-8258820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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