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MVSS燃烧性试验机主要用于汽车内饰材料的可燃性进行定性评定。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汽车内饰材料生产厂家及其材料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内饰材料包括汽车内饰零件所用的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如座垫、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带、头枕、扶手、活动式折叠车顶、所有装饰性衬板、仪表板、杂物箱、室内货物架板、或后窗台板、窗帘、地板覆盖物等。 且控制系统自动化程度高,具有自动点火,自动供气,自动计时,手动结束试验等功能,观察记录方便,使用稳定可靠。
操作方法:
将试样水平地夹在U形支架上,在燃烧箱中用规定高度火焰点燃试样的自由端15S后,确定试样上火焰是否熄灭,以及试样燃烧的距离和燃烧该距离所用的时间。内饰材料包括汽车内饰领件所用的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如座垫、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带、头枕、扶手、活动式折叠车顶、所有装饰性衬板、仪表板、杂物箱、室内货物架板、或后窗台板、窗帘、地板覆盖物
测试标准:
FMVSS 302、SAE J 369a、JIS D 1201、ISO 3795
试验方法:
将试样固定于支架上,在燃烧箱中受小火焰点燃,火焰在试样的自由端点燃,施加火焰到规定时间,燃烧器自动熄灭,记录燃烧时间,火焰自然熄灭时间,余焰时间,火焰蔓延距离或燃烧到规定标记距离所用时间及其它试验现象。(根据标准规定要求自由设定相对应的施燃时间)。
火焰要求:火焰高度为38mm(蓝焰为19mm)。
技术参数:
1.燃烧器:Bunsen;
2.喷火嘴直径:9.5mm;
3.样品尺寸:宽100mmX长356mm,厚度:13mm或更薄;
4.电力要求:单相,100V,约0.3A
5.设备尺寸:约46(W) X 32(D) X 41(H)cm
主要特点:
1.测试箱为全不锈钢结构,壁厚2mm,燃烧后不易变形;
2.配备钢化玻璃透明观察窗,可便于测试人员观察;
3.试样夹,可从箱体右侧插入;
4.试样夹插入后,仪器可自动计时;
5.燃烧火焰在测试开始15s后,可自动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