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环保部门对饮食业油烟的治理均以是否有油烟治理设施、凭现场感官检验及经验等作为监督检查主要手段。除针对停止运行治理设施进行处罚外,对油烟污染的监督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阶段,因此加强对饮食业油烟监测是环保部门加强油烟环境管理当务之急的任务之一。
饮食业油烟监测方法及其特点
油烟排放属间断地不连续排放,浓度往往时高时低,目前对油烟处理设施的测定方法绝大多数采用颗粒物等速采样,借鉴水质中矿物油、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方法,如重量法、紫外分光光度法、红外光度法或上述方法的组合,用环已烷、石油醚、丙酮等试剂作为吸收剂来测定饮食业油烟的含量。采用重量法,操作简单,该方法不受动植物油的品种限制,但检出限高;紫外分光光度法操作简单,但数据的可比性差;红外光度法已成为水质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测定的国家标准,其中红外光度法要比非分散红外光度法操作复杂,同时受芳烃及其衍生物的影响,故非分散红外光度法的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
饮食业油烟监测中应把握的原则
饮食业油烟数量多、分布广,间歇性排放,监测难度大,因此在监测中应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
(1)突出ZD。饮食业油烟对环境的污染主要表现为粘性较强的挥发性油类物质破坏环境卫生、影响视觉卫生,以及烹饪时散发的气态不饱和醛引起的刺激性气味和挥发的油类物质气味对眼和呼吸系统的刺激作用,因此应监测油烟的主要污染因子。
(2)尽量利用现有仪器。饮食业油烟的监测属于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范畴,故应尽可能利用现有的大气采样器等常规仪器。
(3)监测规范化。饮食业油烟的排放具有较大的不规律性,在监测过程中对监测时间、监测频次、采样点位置等按技术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