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是基于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原理,利用物质分子对紫外可见光谱区的辐射吸收来进行分析的一种分析仪器。主要由光源、单色器、吸收池、检测器和信号处理器等部件组成。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广泛应用于农产品、食品、植物生化分析、废水监测等领域。
一台合格的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需要满足那些条件呢?《GB_T 26813-2011 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就有关于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要求,下面列举一些比较重要的。
1.正常工作条件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1)环境温度:5℃-35℃;
(2)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 85%;
(3)仪器应放置于平稳的工作台上,不应有强光、强气流、强烈振动和强电磁干扰;
(4)环境无腐蚀性气体、烟尘干扰;
(5)供电电源电压 220 V±22 V,频率 50 Hz±1 Hz。
2.波长准确度及波长重复性
仪器的波长准确度及波长重复性不应超过下表要求。
3.光谱带宽
仪器的光谱带宽应在其标称值的(0.8-1.2)倍范围。当光谱带宽小于或等于 0.1 nm,不便进行Z小光谱带宽测试时可以采用分辨力深度 D 测试法。光谱带宽小于或等于 0.1 nm时,分辨力深度 D 应大于或等于 12%。
4.透射比准确度及透射比重复性
仪器的透射比准确度及透射比重复性不应超过下表要求。
5.杂散光
仪器杂散光不应超过下表要求
6.电源电压变化时引起的透射比变化
电源电压 220 V变动±22 V 时所引起透射比示值变化不应超过下表要求
7.基线平直度
仪器的基线平直度不应超过下表要求
8.基线暗噪声
仪器的基线暗噪声不应超过下表要求
9.漂移
仪器的漂移不应超过下表要求
10.波长边缘噪声
仪器的波长边缘噪声不应超过下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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