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标回收率
加标回收实验是化学分析中常用的实验方法,也是重要的质控手段,回收率是判定分析结果准确度的量化指标。加标实验及回收率的计算并不复杂,加标方式可根据不同项目、不同分析方法和不同的需要灵活掌握,回收率的计算也各不相同,通常回收率(记作R) 计算的定义公式:
R = (加标试样测定值 - 试样测定值)/ 加标量×100
通常要求在90%-110%
1 加标实验的一般原则
(1) 一致原则:样品与加标样同时按同一操作步骤和方法测定,保证实验条件一致。为提高准确度,样品和加标样可分别进行平行测试。
(2) 可比原则:加标样中原始样品的取样体积、稀释倍数及测试体积,尽可能与样品测试时一致。
(3) 相近原则:加标量应与样品中相应待测物含量相近,一般为试样含量的0.5~2倍,加标后的总量不超过测定上限,如含量小于检出下限时,可按检出限量加标。
(4) 不变原则:加标物的浓度宜高,加标体积宜小,一般不超过原始试样体积的1% ,保持样品的基体不变
(5) 适用原则:容易实施,便于回收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