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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用电表的使用方法

亚伯特徳布洛瓦 201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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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晚安zl
1、多用表的原理 多用电表是一种多用仪表,一般可用来测量直流和交流电流,直流和交流电压以及电阻等,并且每种测量都有几个量程。 (1)测量直流电流、直流电压的原理和直流电流表、直流电压表的原理相同。 (2)测量电阻:内部电路原理如右图所示下图所示的遗漏,其原理是根据闭合回路的欧姆定律测量,即 。式中 均为定值电阻,不同的rx 对应不同的电流i(当然电流i和被测电阻rx不是正比的关系,所以电阻值的刻度是不均匀的)。如果在刻度盘直接标出与电流i对应的电阻rx值,可以从刻度盘上直接读出被测量电阻的阻值。 (3)“调零”原理:当两表笔接触时,rx=0,此时电流调到满偏值 (Z大值),对应电阻值为零。 (4)中值电阻: 是多用表电阻档的内阻,当被测电阻rx=Rg+R+r 时,通过表头的电流 ,即通过表头的电流为满偏电流的一半,此时指针指在刻度盘的ZY,所以一般叫电阻档的内阻称为中值电阻。 2、多用表的使用方法 (1)测量电流时,跟电流表一样,应把多用表串联在被测电路中,对于直流电,必须使电流从红表笔流进多用表从黑表笔流出来。 (2)测量电压时,跟电压表一样,应把多用表并联在在被测电路两端,对于直流电,必须用红表笔接电势较高的点,用黑表笔接电势较低的点。 (3)测量电阻时,在选择好档位后,要先把两表笔相接触,调整电阻档的调零旋钮,使指针指在电阻刻度的零位置,然后再把两表笔分别与待测电阻的两端相连。应当注意:换用欧姆档的另一个量程时,需要重新调整电阻档的调零旋钮,才能进行测量。 在测电阻前,必须将待测电阻与电源断开,否则相当于在欧姆档内有加了一个电源,这不仅会影响测量结果,还可能损坏表头。
17 0 2016-12-01 0条评论 回复
jackhu725
自己看说明书
6 4 2011-09-02 0条评论 回复
shi596846
使用时要注意量程,不用时要将选择开关旋转到OFF挡或交流电压Z高挡,严禁把开关置于欧姆档。   开始测量前需进行机械调零,用螺丝刀旋动表面旋钮,使指针指向零刻度位置   1、多用表的原理   多用电表是一种多用仪表,一般可用来测量直流和交流电流,直流和交流电压以及电阻等,并且每种测量都有几个量程。   (1)测量直流电流、直流电压的原理和直流电流表、直流电压表的原理相同。   (2)测量电阻:内部电路原理如右图所示下图所示的遗漏
,其原理是根据闭合回路的欧姆定律测量,即 。式中 均为定值电阻,不同的rx 对应不同的电流i(当然电流i和被测电阻rx不是正比的关系,所以电阻值的刻度是不均匀的)。如果在刻度盘直接标出与电流i对应的电阻rx值,可以从刻度盘上直接读出被测量电阻的阻值。   (3)“调零”原理:当两表笔接触时,rx=0,此时电流调到满偏值 (Z大值),对应电阻值为零。   (4)中值电阻: 是多用表电阻档的内阻,当被测电阻rx=Rg+R+r 时,通过表头的电流 ,即通过表头的电流为满偏电流的一半,此时指针指在刻度盘的ZY,所以一般叫电阻档的内阻称为中值电阻。   2、多用表的使用方法   (1)测量电流时,跟电流表一样,应把多用表串联在被测电路中,对于直流电,必须使电流从红表笔流进多用表从黑表笔流出来。   (2)测量电压时,跟电压表一样,应把多用表并联在在被测电路两端,对于直流电,必须用红表笔接电势较高的点,用黑表笔接电势较低的点。   (3)测量电阻时,在选择好档位后,要先把两表笔相接触,调整电阻档的调零旋钮,使指针指在电阻刻度的零位置,然后再把两表笔分别与待测电阻的两端相连。应当注意:换用欧姆档的另一个量程时,需要重新调整电阻档的调零旋钮,才能进行测量。 在测电阻前,必须将待测电阻与电源断开,否则相当于在欧姆档内又加了一个电源,这不仅会影响测量结果,还可能损坏表头。   (当多用电表为电压档或电流档的时候表量程Z左端为零刻线,当为欧姆档的时候表量程Z右端为零刻线)   3、多用表的读数方法   (1)测电阻:   万用表刻度盘面上一般标有3~4组刻度线,一般Z上面的是欧姆档的,   欧姆档的刻度线不是从左到右读得,而是从右到左0、1、2、3、4、5、10……无穷大(这是倍率)。   选好档位,   用表笔分别连接电阻的两端,等指针不动了读倍率,用档位乘以倍率,就可以得到阻值了。实验室用多用电表
(2)测电流:   如用“直流10mA档测量电流”中的10mA 去除以250mA(电流Z大那个标250MM的)乘以图中所表示的数字 (用“直流1mA档测量电流”档看(0—250)“直流100mA档测量电流”的看中间的,“直流10mA档测量电流”的看Z下的) 测电压也一样。   (3)注意事项:   所有电表的使用,还有一个要求:选择合理的档次,致使指针停留在表盘刻度的“1\3---2\3”之间。这不是一个严格要求,但确必须考虑这个“原则”。
13 0 2011-09-02 0条评论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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