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值-溶解度”曲线的测定 取过量原料药(可为预经微粉化处理),置8支具塞试管中,分别加pH1.0、……、8.0溶出介质适量,置37℃水浴振荡过夜,形成过饱和溶液,取出后滤过,取续滤液经HPLC法测得溶解度,绘制曲线。对于难溶性药物,对照品溶液可酌情采用纯甲醇或纯乙腈配制。 该曲线的绘制可提供众多信息:如与X轴平行,说明各pH值溶解度几近一致,由此可预测多条溶出曲线应重合;如曲线上有陡峭变化、甚至是有数量级差异,则可揭示多条溶出曲线形状必会有所差异(即高低错落),Z低的那条曲线一定是溶解度Z低的pH值介质,这为制剂研发方向提供了针对性与佐证素材。 当出现主成分在某pH值介质中极不稳定、溶解后即迅速分解,无法测定的情况,则该介质溶解度可不测定,其溶出曲线亦可免做。 pKa值的查询与测定 pKa值也十分重要,可通过查询或测定获得。测定法可参照以下三篇文献。若该值未涵盖于四条标准溶出曲线pH值范围,则研发时第5~6条溶出曲线就应测定该pKa值所对映的pH值介质或以上“pH值-溶解度曲线”上急剧变化的pH值,这些pH值溶出曲线的测定对于仿制制剂研发和曲线比对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成分在各溶出介质中的稳定性 为获得准确试验数据,该验证必不可少。建议取原料药粉末配制的溶液即可,无需取样品溶出液。 采用溶出曲线“剖析”原研品 请参见张启明、谢沐风撰写的《采用多条溶出曲线评价口服固体制剂的内在质量》一文。 质量标准中各参数的制订 在进行了以上对原研品和仿制品多pH值溶出介质中溶出曲线的测定后,才能科学客观、合理全面地制订质量标准。具体阐述如下: 溶出介质的选择 速释制剂:首先应满足在该介质中Z终溶出量达85%以上,然后可按下列情况分别选取。 根据该药物在体内吸收主要消化道部位的生理pH值(适用于一般情况); 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体内外相关性的pH值(适用于创新药); Z能体现不同来源制剂间彼此差异的pH值(适用于标准转正/药典起草、尤适合于我国大量仿制药存在情形); Z能反映生产工艺变化、偏差的pH值(适用于企业内控标准,用于批间样品品质均一性的评价); 溶出曲线中Z低的pH值(适用于企业内控标准,用于应对国家市场检查与监督); 溶出数据精密度更佳的pH值(某些样品在shou选介质中精密度不佳时、更换为精密度更为理想的介质)。 当多条溶出曲线重合时(各时间点溶出量相差不超过10.0%),《日本橙皮书》倾向shou选“水”。其出发点为:虽然水的pH值和表面张力会因来源不同而改变,且在试验过程中也可能会因药物影响或者溶解入二氧化碳使溶出行为发生变化,但考虑到上述可能性较小,且可通过事先验证予以探明,故秉承环保、提高试验效率等出发点,质量标准中shou选水。而美国药典鉴于以上问题的存在,倾向采用带有pH值的介质。笔者更倾向日本作法,因水的pH值范围5.0~7.0已被上述多条溶出曲线的pH值所涵盖。当多条溶出曲线不重合,则可根据上述各针对性酌情拟定。 肠溶制剂:注意应该规定酸中介质(pH 1.0~1.2)和碱中介质(pH 6.8~7.2)释放量的测定。酸中释放量的测定现今愈发倾向通过测得准确数据予以表达、而非肉眼观察外观形状进行控制(日本橙皮书皆采用此法),通常规定2 h不得过10%。为防止药物在年轻人体内发生过量释放,甚至在该阶段可故意采用高转速(如100转),以进一步探明药物的内在优良品质。 如主成分溶出后在酸性介质中不稳定旋即降解,即便立即测定也无法准确评估时,建议测定溶出杯中剩余固体颗粒所含主成分量,随后用测得百分含量减去剩余百分含量,再除以测得百分含量,即为酸中释放百分量。 现今,随着市场上销售的肠溶衣辅料已皆可在pH1.0~3.0范围内包裹住药片,使主成分释放量合格,而经研究表明:人体内胃环境,随年龄增长胃酸分泌逐渐减少(胃内pH值范围1.2~7.6),如此再在pH 1.0~1.2范围内测定已显得毫无意义,故现今开始逐步测定pH4.5介质,规定依然是不得过10%溶出量。英国药典自2008年始,“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片”的制订原则便是以此为依据,这样的测定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碱中释放量同速释制剂:需要注意的是,肠溶衣对紫外测定时常有干扰,故强烈建议采用紫外-两点相减法或HPLC法,否则极易出现溶出量均值高于含量3.0%以上的情况。 缓控释制剂 首先应满足在该介质中Z终溶出量达80%以上。当体外多条释放曲线重合时(酸中仅测定2h即可),建议shou选水(pH5.0~7.0)作介质,既经济又方便。绝不建议采用酸性介质,因任何人体内的十二指肠至小肠消化道器官是不存在该值的;也不建议参照人体内消化器官的标准值(pH1.0~1.2、4.0~4.5、6.8)采用不同时段、不同溶出介质(不断调试)的费时费力方式、且此方式实验误差较大。当体外多条释放曲线不重合时,建议选择Z终溶出量达80%以上的、Z慢的那个pH值介质。 介质中胃蛋白酶和胰蛋白酶的加入 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在溶出介质中添加这些酶。但如某些药物必须饭后服用、且生物等效性试验需在“进食”状态下进行时,则在仿制药研发中必须进行“溶出介质中分别添加胃蛋白酶和胰蛋白酶的比对研究”,此时质量标准中亦应加入。另外,当硬胶囊剂使用囊壳为明胶胶囊时,为避免产生交联现象影响溶出,也可加入,但需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