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接试验标准规定:“各相或各分支绕组的直流电阻,在校正了由于引线长度不同而引起的误差后,相互间差别不应超过其Z小值的2%;与产品出厂时测得的数值换算至同温度下的数值比较,其相对变化也不应大于2%”。
在预防性试验规程中要求:“汽轮发电机转子绕组相或各分支的直流电阻值,在校正了由于引线长度不同而引起的误差后相互间差别以及与初次(出厂或交接时)测量值比较,相差不得大于Z小值的1.5%。超出要求者,应查明原因”。
其相间差别的相对变化的计算是,如前一次测量结果A相绕组比B相绕组的直流电阻值大1.5%,而本次测量结果B相比A相绕组的直流电阻值大1%,则B相绕组与A相绕组的直流电阻值的相对变化为2.5%。
2)各相或分支的直流电阻值相互间的差别及其历年的相对变化大于1%时,应引起注意,可缩短试验周期,观察差别变化,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3)将本次直流电阻测量结果与初次测得数值相比较时,必须将电阻值换算到同一温度,通常历次直流电阻测量值都要换算到20℃时的数值。
4)测量定子绕组的直流值后,经分析比较,确认为某相或某分支有问题时,则应对该相或分支的各焊接头作进一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