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是指在压力容器停机时进行的检验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1)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
(2)主要受压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
(3)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
(4)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在更换衬里前进行);
(5)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
(6)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
(7)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的,认为应当进行耐压试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