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级
一级标准 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质量的限制值。 二级标准 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级标准 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本标准规定的三级标准值,见表1。
表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 mg/kg
级 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土壤pH值 自然背景 <6.5 6.5~7.5 >7.5 >6.5
项 目
镉 ≤ 0.20 0.30 0.60 1.0 汞 ≤ 0.15 0.30 0.50 1.0 1.5
砷 水田 ≤ 15 30 25 20 30 旱地 ≤ 15 40 30 25 40
铜 农田等≤ 35 50 100 100 400 果园 ≤ — 150 200 200 400 铅 ≤ 35 250 300 350 500
铬 水田 ≤ 90 250 300 350 400 旱地 ≤ 90 150 200 250 300 锌 ≤ 100 200 250 300 500
镍 ≤ 40 40 50 60 200
六六六 ≤ 0.05 0.50 1.0
滴滴娣 ≤ 0.05 0.50 1.0
注:①重金属(铬主要是三价)和砷均按元素量计,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的土壤,若≤5cmol(+)/kg,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
②六六六为四种异构体总量,滴滴涕为四种衍生物总量。
③水旱轮作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砷采用水田值,铬采用旱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