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来一揭雷达探测器的神秘面纱。 类似于鼠标的小玩意,就是我们所说的和超速探测有关的雷达探测器。很多人误解这个设备是违法的,而实际上,雷达探测器仅仅是一个在一定范围内探测雷达波并进行提示的仪器,其并不会干扰任何测速系统的正常工作,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提示司机——前方是测速区域,请控制好车速。
而真正违法的,是另一种雷达波干扰设备——“反测速仪”,它能够探测到警方的测速设备所使用的信号波段,并主动发射干扰信号,导致测速雷达不能正常工作。很多人并不能分清这两种设备的区别,而且总觉得只要试图知道哪里有测速仪就是违法行为,于是,就混淆了雷达探测器与“反测速仪”的概念。
很重要的一点能够从根本上区分上述两类设备,雷达探测器仅仅提供对车主的声光提醒——前方为测速区域,请控制好您的车速度;而“反测速仪”则直接发射雷达波干扰信号导致测速仪无法工作。
从雷达探测器的工作原理上看,其工作时的确可能“泄露”交通部门安装雷达测速装备的位置,但从实际来说,交通部门设置限速检测的位置正是应当要求驾驶员控制好车速的位置,再加上执法部门应当“公开执法”,那么雷达探测器实际上是在帮助提醒司机控制车速。
诚然,设备只是设备,真正操作设备及驾驶汽车的还是司机,如果司机因为有了雷达探测器而肆无忌惮的超速,直到仪器提醒了才放慢避免被罚,那么就违背了雷达探测器设计使用的初衷。
“老”司机都知道这样一个说法——车越开越慢,实际上这句话应该被解释为——车越开越稳,越开越安全。该慢的时候应该慢,该快的时候就要快,谁也不喜欢那种50公里/小时在三环路Z内侧车道“轧马路”的司机。
话又说回来,不是每辆车上都有定速巡航装置,谁又能保证老把眼睛盯在时速表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