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版微生物限度方法学适用性中因为供试品自身(例如原药材)菌落数居高,导致阳性对照组既有相应控制菌菌落(例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又有供试品本身的细菌,如何区分,又或者如何计数?... 15版微生物限度方法学适用性中因为供试品自身(例如原药材)菌落数居高,导致阳性对照组既有相应控制菌菌落(例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又有供试品本身的细菌,如何区分,又或者如何计数?这种Z低稀释级别没有YJ情况,但很有可能因为供试品的细菌数导致阳性对照不可计的情况要如何解决?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2015ZG药典
控制菌检查法系用于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检查供试品中是否存在特定的微生物。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是否符合相应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取样量和结果判断等。
本检查法可采用替代的微生物检查法,包括自动检测方法,但必须证明替代方法等效于药典规定的检查方法。
供试液制备及实验环境要求同“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5)。
如果供试品具有KJ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控制菌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控制菌检查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控制菌检查。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控制菌检查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菌种及菌液制备
菌种 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 代(从菌种保藏ZX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 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B)26 003〕
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CMCC(B)10 104〕
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B)44 102〕
乙型副伤寒沙门菌(Salmonella paratyphi B)〔CMCC(B)50 094〕
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F)98 001〕
生孢梭菌(Clostridium sporogenes)〔CMCC(B)64 941〕
菌液制备 将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分别接种于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或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30~35℃培养18~24 小时;将白色念珠菌接种于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或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中,20~25℃培养2~3 天;将生孢梭菌接种于梭菌增菌培养基中置厌氧条件下30~35℃培养24~48 小时或接种于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30~35℃培养18~24 小时。上述培养物用pH7.0 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 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 小时内使用。生孢梭菌孢子悬液可替代新鲜的菌悬液,稳定的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阴性对照
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阴性对照试验, 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如阴性对照有菌生长,应进行偏差调查。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控制菌检查用的成品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配制的培养基均应进行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项目包括促生长能力、YZ能力及指示特性的检查。各培养基的检测项目及所用的菌株见表1。
表1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促生长能力、YZ能力和指示特性
液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 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 的试验菌(见表1)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长于规定的Z短培养时间下培养,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固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 用涂布法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 的试验菌(见表1)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长于规定的Z短培养时间下培养,被检培养基与对照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应一致。
培养基YZ能力检查 接种不少于100cfu 的试验菌(见表1)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短于规定的Z长培养时间下培养,试验菌应不得生长。
培养基指示特性检查 用涂布法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 的试验菌(见表1)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不长于规定的Z短培养时间下培养,被检培养基上试验菌生长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指示剂反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