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09年7月20日起施行,共十章六十四条。此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而制定,由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订。2015年国家食药监局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民意。草案比现行条例增加了136条内容,首次明确了网售食品的抽检标准,要求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需备案IP地址、IP审查许可证明、网址等信息,未按要求公开入网商户信息的,或面临20万元罚款。此外,草案还拟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征信系统,与融资信贷等挂钩,以此制约食品经营者的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