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浙江的,2008年考取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上指明是属于中医类别,执业证上注明的是中医类别,范围是中西医结合专业。由于我在县级中医院工作,单位小,没有中西医结合科,... 我是浙江的,2008年考取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上指明是属于中医类别,执业证上注明的是中医类别,范围是中西医结合专业。由于我在县级中医院工作,单位小,没有中西医结合科,所以东转转西转转,Z后定于中医眼科,而且到上级3级甲等中医院眼科进修1年多。今年考主治医师,报名后出现了不能报考“中医眼科”,要求改成其中之一“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骨科、中西医结合外科”,其他相关中西医结合专业一概没有。当时我可懵了,中西医结合不是属于中医类别的吗,为何不能报“中医眼科”,再者既然有中西医内、骨、外,为何没有中西医结合妇、儿、眼、皮肤之类?后来我认识到我注册范围需要改成“中医专业”才能报考中医眼科,可经一问,系统提示我属于“中西医结合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不能改,没得选!我更是懵了,这和我的证书上不一样啊,卫生部不就规定了四种类别吗:口腔、临床、中医、公卫!怎么多了个“中西医类别”,那么我的证书又是怎么会是“中医类别”,请问那位高人可以指点迷津,帮我摆脱这个迷局!
看看河南的规定,希望对你有帮助。
河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及我省实际,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管理,对在我省范围内注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做如下规定:
一、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或参加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医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YL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医专业。
(三)中医专业1: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医专业)2、中医专业3和针灸推拿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1.
(四)中医专业2:从事外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2.
(五)中医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医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医专业3。
(六)针灸推拿专业
二、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包括以下专业类别:
(一)全科医学专业:取得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经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执业范围可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中西医结合专业:不符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条件,在乡村两级YL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可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中西医结合专业1:从事内科、妇产科、儿科、老年病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临床心理科及其他专业(指中西医结合专业2、中西医结合专业3之外的其他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1.
(四)中西医结合专业2:从事外科、骨伤科、皮肤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2。
(五)中西医结合专业3:从事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专业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注册为中西医结合专业3.
三、注册为其他专业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针灸推拿诊疗活动,不需变更注册。
四、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YL气功活动,须依据《YL气功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令12号)取得《YL气功技能合格证书》。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从事母婴保健服务,应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取得相应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五、本办法所称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已经注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其执业范围参照本办法认定,不须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其他变更事项者,其执业范围应同时根据本规定予以认定变更。执业地点变更至省外者,省中医管理局出具相应证明,其执业范围根据所在省规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