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三通”是指“通邮、通航、通商”。
两岸“三通”应遵循“一个ZG、直接双向、互惠互利”的原则。
1981年9月30日,时任全国会委员长的叶剑英,在新华社发表谈话时,阐述了党和政府对两岸和平统一与两岸往来的一系列重要的政策主张,再次呼吁“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
这也是祖国大陆diyi次明确“三通”的内容,即由1979年的“通航通邮”与“经济交流”概括为“通邮、通商、通航”。
台湾方面则将叶剑英委员长的主要主张概括为“三通四流”(即通邮、通商、通航与探亲、俯掸碘赶鄢非碉石冬将旅游以及学术、文化与体育交流)。
两岸“三通”是指“通邮、通航、通商
通商、通邮、通航
记载古代典章制度的书籍“三通”指的是《通典》、《通志》、《文献通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