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委员长在向新华社发表谈话中,阐述了党和政府对两岸和平统一与两岸往来的一系列重要的政策主张,再次呼吁“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这也是祖国大陆diyi次明确“三通”的内容,即由1979年的“通航通邮”与“经济交流”概括为“通邮、通商、通航”。台湾方面则将叶剑英委员长的主要主张概括为“三通四流”(即通邮、通商、通航与探亲、旅游以及学术、文化与体育交流)。 大三通:空运直航,海运直航和直接通邮
台湾当局为回避两岸直接“三通”的压力,提出并推动金门、马祖与福建沿海的通航与通商即所谓的“小三通”。大陆方面为方便两地民众往来,以个案方式开放两地的直航与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