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属于类固醇激素(甾体激素),生理剂量糖皮质激素在体内作用广泛,不仅为糖、蛋白质、脂肪代谢的调控所必需,且具有调节钾、钠和水代谢的作用,对维持机体内外环境平衡起重要作用。药理剂量糖皮质激素主要有KY、免疫YZ、抗毒和抗休克等作用。
一、适用范围
1.非特异性炎症:关节炎、滑膜炎、骨关节炎等。
2.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
3.过敏性疾病:。
4.慢性运动系统损伤:
二、禁忌症
1.全身疾病中对激素的禁忌。
2.局部或全身细菌、病毒和真菌等各种感染。
3.诱发或加剧胃十二指肠溃疡,甚至造成消化道大出血或穿孔。
4.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形成。
5.高脂血症,尤其是高甘油三酯血症。
6.肌无力、肌肉萎缩、伤口愈合迟缓。
7.激素性青光眼、激素性白内障。
8.精神症状如焦虑、兴奋、欣快或抑郁、失眠、性格改变,严重时可诱发精神失常、癫痫发作。 9.儿童长期应用影响生长发育。
10.激素过敏者。
三、注意事项
(一)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 2.严重精神病史; 3.癫痫;4.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5.新近胃肠吻合术后; 6.骨折;7.创伤修复期;8.单纯疱疹性角、结膜炎及溃疡性角膜炎、角膜溃疡; 9.严重高血压; 10.严重糖尿病;11.未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真菌感染); 12.活动性肺结核; 13.较严重的骨质疏松; 14.妊娠初期及产褥期; 15.寻常型银屑病。
(二)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库欣综合征、动脉粥样硬化、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的患者及近期手术后的患者慎用。
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重症肌无力、严重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感染性疾患必须与有效的抗生素合用,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儿童也应慎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防止交叉过敏,对某一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其他糖皮质激素过敏。
2.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可酌情采取如下措施: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加服预防消化性溃疡及出血等不良反应的药物;如有感染应同时应用抗生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3.注意根据不同糖皮质激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和疾病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糖皮质激素的品种和剂型。
4.应注意糖皮质激素和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近期使用酸盐、卡马西平、苯妥英、扑米酮或利福平等药物,可能会增强代谢并降低全身性皮质激素的作用,相反,口服避孕药或利托那韦可以升高皮质激素的血药浓度,皮质激素与排钾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呋塞类)合用,可以造成过度失钾,皮质激素和非甾体类XY药物合用时,消化道出血和溃疡的发生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