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埋光缆的施工步骤
1.复测
(1)核对光缆路由走向、敷设方式及接头位置。
(2)复测路由地面距离,为光缆配盘、分配及敷设提供必需的资料。
2.光缆留长
预留光缆尽量盘留在通信管道的人(手)孔内,基站留长按15米预留,冗余留长按15‰。预留,接头留长按10米/侧预留。为方便维护,放缆时应以接头井为1#,安顺序类推,逢5、10、15……5的倍数手孔,应安20m作预留。
3.光缆检验
(1)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对运到工地的光缆、器材的规格、程式进行数量清点和外观检查,如发现异常应ZD检查。对光缆、连接器等还应进行光学特性、电特性的测试。
(2)核对单盘光缆规格、程式及制造长度应符合订货合同规定的要求。
(3)光缆开头检验时,应核对光缆外端的端别,并在缆盘上做醒目标注。光缆端别的识别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面对光缆截面, 由领示色光纤按/顺时针排列时为A端,反之为B端。
(4)光缆现场检验光纤衰减常数、光纤长度。
(5)单盘光缆检验完毕后应恢复光缆端头密封包装及光缆盘包装。
(6)光纤连接器应具有良好的重复性和互换性。尾纤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外皮无损伤。尾纤各项参数应符合合同规定。连接器的损耗应符合合同规定。
4.光缆敷设
(1)新建管道内光缆均采用硬塑料管保护,塑料管一次布放的长度以方便光缆穿放为原则。
(2)光缆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0倍,施工过程中不小于20倍。
(3)布放光缆的牵引力应不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80%,瞬时Z大牵引力不得超过光缆允许张力的100%,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件(芯)上。光缆布放过程中应无扭转,严禁打小圈、浪涌等现象发生。
(4)布放光缆必须严密组织并有专人指挥,牵引过程中应有良好联络手段。光缆布放完毕,应检查光纤是否良好。光缆端头应做密封防潮处理,不得浸水。
(5)光缆穿入管道或管道拐弯或有交*时,应采用导引装置或喇叭保护管,不得损伤光缆外护层,光缆一次牵引长度一般不应大于1000米,超长时应采用∞字分段牵引。
(6)光缆放置在规定的托架上,并应留适当余量,避免光缆绷的太紧。接头所在人(手)孔内的光缆预留后应符合设计要求。预留光缆应按规定的位置妥善放置。
(7)架空光缆的预留在接头杆处预留,其两侧电杆作适当预留,预留长度15--20m;过河架空光缆,河宽大于30m的河流两岸各余留15—20m,架空段每10个杆档光缆余留15-20m。过河光缆余留在河岸的diyi根杆子的邻杆上:接头余留应在接头杆上,各个接头点余留10m。
5.光缆的保护
(1)人(手)孔内的光缆采用蛇型软管(或塑料软管)保护,并绑在电缆托架上。
(2)所选用的管孔必须清洁、干净。
6.站内光缆
(1)站内光缆应做标志,以便识别。光缆在站内应选择安全位置,当处于易受外界损伤位置时,应采用保护措施。
(2)光缆路由经走线架,拐弯点时应绑扎。上下走道或爬墙的绑扎部位,应垫以胶管,避免光缆受损伤。
(3)站内光缆成端后,必须在ODF箱前面板粘贴配纤示意图。
7.光缆的接续及安装
(1)光缆接续内容包括:光缆接续,护层和力口强芯的连接,接头损耗的测量,接头盒的封装以及接头保护的安装。
(2) 光缆接续前应核对光缆程式和接头位置并根据接头预留长度的要求留足光缆。
(3)按光缆端别核对光纤并编号作性标志。
(4) 光纤接续环境必须整洁,应在工作车内或有遮盖物的环境中操作,严禁露天作业。
(5) 光纤接续应连续作业,以确保接续质量。采取措施,不得让光缆受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