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分表抄表时间与总表抄表时间不相同,致使总表电量与各分表电量之和不相等。
(2) 总表或各分表按国家规定的准确度等级为二级,也就是说误差在±2%之间均为合格品。因此总表、各分表即使均经检验合格,其计量的电量也未必完全相等,这属于正常现象。且在运行中、从总表到分表的一段导线也会消耗电量,分表本身也要消耗电量,这些都被总表计量,而分表不能计量该部分。
(3) 总表内的内线有漏电现象或在总表范围的用户中可能有窃电现象。
(4) 因错抄分表的电量数,致使分表抄见电量小于其实际用电量。
(5) 分表负载不合理。电能表当常用负荷低于10%的情况时,可能会造成较大的误差,以致计量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