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食品添加剂Z新国标GB2760-2011中,对于柠檬酸及柠檬酸钠有以下规定:
(1)柠檬酸及其钠盐、钾盐可作为酸度调节剂,在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此外,柠檬酸钠还可作为稳定剂,也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2)柠檬酸还出现在“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名单”中,可按照规定向食品中添加。
(3)柠檬酸也可作为食品加工助剂,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
食品加工助剂在使用时一般有如下原则:
1)加工助剂应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使用时应具有工艺必要性,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使用量。
2)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Z终成品之前除去,无法完全除去的,应尽可能降低其残留量,其残留量不应对健康产生危害,不应在Z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
3)加工助剂应该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总而言之,柠檬酸和柠檬酸钠的作用并不存在很大差别,主要用于食品的酸度调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