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肺结核、艾滋病、乙型肝炎、流行性乙型脑炎, *卫生部公布的2006年9月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从2006年9月(2006年9月1日零时至9月30日24时),全国(不含港澳台) 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354646例,死亡818人。10月分报告死亡数 居前5位的病种为:狂犬病、肺结核、艾滋病、乙型肝炎、流行性乙型脑炎, 占报告死亡总数的90.46%。10月分全国共报告狂犬病病例393例, 与去年同期(287例)相比上升了36.93%。死亡318人。 *狂犬病病症 狂犬病是人畜共患的疾病,已感染狂犬病毒未发病的动物同样能使人发生狂犬病。 人得狂犬病绝大多数是由带狂犬病毒的动物咬伤(抓伤)而感染发病。潜伏期 短到10天,长至2年或更长,一般为31天至60天。狂犬病往往有一个短的前驱期, 约1天至4天,表现为中度发热、不适、食欲消失、头痛、恶心等;然后进入 神经系统的症状期,约2天至20天,出现应激性,胸部压迫感、胸痛及 气流恐怖症。伤口部位有疼痛或各种异样的感觉,通常表现有肌张力和 面部肌肉痉挛。在吞咽时咽喉等部位的肌肉因痉挛而怕饮水,故又称恐水症。 在症状出现后的14天内,病人往往在痉挛后出现继发性呼吸和心衰竭, 昏迷而死亡。狂犬病有疫苗可供预防,但无特异的有效ZL,发病后90% 以上病人都会死亡,因此做好预防至关重要。 *被犬咬伤、抓伤的紧急处理:* 1.伤口处理:伤口应立即处理,用20%的肥皂或0.1%新洁尔灭彻底冲洗所有伤口, 反复冲洗至少30分钟,但要注意的是季胺类与肥皂水不可合用。 再用70%的酒精或2%碘酒涂擦。被动物咬伤的伤口,不宜包扎或缝合; 2.疫苗接种:应及时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 3.抗狂犬病免疫血清的应用:凡严重咬伤者,如头、面、颈、手或多部位3处以上咬伤, 应在当天注射狂犬病血清的同时,联合注射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 (本文素材摘自卫生部官方网站、ZG疾病预防控制ZX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