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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路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测定仪

北京北广精仪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生产商

入驻年限第10年

营业执照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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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路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测定仪塑料粉状酚醛模塑料第1部分:命名方法和基础规范(ISO14526-1;

1999,IDT)

GB/T 1404.2-2008

塑料粉状酚醛模塑料第2部分:试样制备和性能测定(ISO 14526-2:

1999.IDT)

GB/T 2035--2008塑料术语及其定义(ISO 472;1999,IDT)

GB/T 3403.1-2008塑料粉状脲-甲醛和脲/三聚氰胺-甲醛模型料(UF-和UF/MF-PMCs)

第1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ISO 14527-1:1999,IDT)

GB/T 11997-2008塑料多用途试样(ISO 3167;2002,IDT)

ISO 4287几何产品规范(GPS)表面结构:轮廓方法一术语,定义和表面结构参数

ISO 14526-3塑料

粉状酚醛模望料(PF-PMCs)第3部分:选择模塑料的要求

1SO14527-2塑料脲-甲醛和脲/三聚氰胺-甲醛粉状模塑料(UF-和UF/MF-PMCa)第2部

分:试样制备和性能测定

ISO 14527-3塑料

脲-甲醛和脲/三聚氰胺-甲醛粉状模塑料(UF-和UF/MF-PMCs)第3部

分:选择模塑料的要求

三路热变形维卡软化点测定仪

负载杆和金属架构件应具有相同的膨胀系数,部件长度的不同变化,会引起试样表观变形读数的

误差。

用低膨胀系数的钢性材料(如瓦镍铁合金或硅硼玻璃)制备的试样,对每台仪器包括其使用的温度

范围做空白试验进行校正,并对每个温度确定一个校正项。如果校正项为0.02mm或更大,应注意其代

数符号,并通过代数方法将其加到表观针入度上,将此校正项应用于每项试验中。建议使用低膨胀合金

制造的仪器。

4.2压针头,是硬质钢制成的长为3mm,横截面积为1.000 mm²±0.015 mm²的圆柱体。固定在

负载杆的底部,压针头的下表面应平整,垂直于负载杆的轴线,并且无毛刺。

4.3 已校正的千分表(或其他适宜的测量仪器),能够测量压针头刺入试样1mm±0.01mm的针入

度,并能将千分表的推力记为试样所受推力的一部分。

1在此类型的仪器中,千分表弹簧力向上,要从负荷中减去;如果这种力向下,应加到负荷上。

2 在整个冲程过程中,由于千分表弹簧上所施加的力明显地变化,所以要在整个冲程中测定这个力。

4.4 负荷板,装在负载杆上,加有适合的砝码,使加到试样上的总推力,对于A50和A120达到10N

±0.2N,对于B5和B120达到50N士1N。负载杆、压针头、负荷板千分表弹簧组合向下的推力应不超过

1N。

4.5加热设备,盛有液体的加热浴或带有强制鼓风式氮气循环烘箱。加热设备应装有控制器,能按要求

以50℃/h士5℃/h或120℃/h±10℃/h匀速升温。在试验期间,每隔6min温度变化分别为5C±

0.5℃或12℃±1C,应认为加热速率符合要求。

调节仪器使其在达到规定的压痕时,自动切断加热器并发出警报。

4.5.1加热浴,盛有试样浸入的液体,并装有高效搅拌器,试样浸入深度至少为35mm;确定选择的液

体在使用温度下是稳定的,对受试材料没有影响,例如膨胀或开裂等现象。当使用加热浴时,将测得靠近试样液体的温度作为维卡软化温度(VST)(见7.5)。

液体石腊、变压器油、甘油和硅油都是合适的传热介质,也可以使用其他液体。

4.5.2 烘箱,能使空气或氮气以60次/min的速度在烘箱内循环。每台烘箱的容积不少于10L,箱内空

气或氮气以1.5~2m/s的速度垂直于试样表面流动。

试验结果取决于循环空气或氮气与试样间的热传递速度。因试样相对较小以及试样下表面与试样

架接触的原因,所以空气或氮气的温度不应作为VST,而将靠近压针头的负载杆上或试样架上的传感

器所示的温度作为VST。

初始校准时,应通过试验证明,传感器所显示的温度与放在空白试样附近附加校正传感器所显示的

温度差在士0.1℃范围内。

商业用烘箱常常装有适合的空气或氮气循环装置。如果没有,必须通过装配垂直于试样表面的定向

循环气流板,以保证热传递速度。

4.6测温仪器

4.6.1加热浴,部分浸入型玻璃水银温度计或测量范围适当的其他测温仪器,精度在0.5℃以内。应按

照7.2要求的浸入深度校正玻璃水银温度计。

4.6.2与空气或氮气烘箱相匹配的测温仪器,精度在0.5℃以内。将传感器(热电偶或Pt100)放在靠近

压针头负载杆或试样架的适当位置。5 试样

5.1每个受试样品使用至少两个试样,试样为厚3~6.5 mm,边长10mm的正方形或直径10mm的

圆形,表面平整、平行、无飞边。试样应按照受试材料规定进行制备。如果没有规定,可以使用任何适当

的方法制备试样。

5.2 如果受试样品是模塑材料(粉料或粒料),应按照受试材料的有关规定模塑成厚度为3~6.5mm

的试样。没有规定则按照GB/T 9352、GB/T 17037.1或GB/T11997模塑试样。如果这些都不适用,可

以遵照其他能使材料性能改变尽可能少的方法制备试样。

5.3对于板材,试样厚度应等于原板材厚度,但下述除外:

a)如果试样厚度超过6.5mm,应根据ISO2818通过单面机械加工使试样厚度减小到3~

6.5mm,另一表面保留原样。试验表面应是原始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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