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8410汽车内饰物试验机燃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410-2006
代替.. GB8410-19
994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Flammabilityofautomotiveinteriormaterials
2006-01一18发布.. 2006-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ZG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410-2006
代替.. GB8410-19
994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Flammabilityofautomotiveinteriormaterials
2006-01一18发布.. 2006-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ZG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
—完善了内饰材料的定义,加宽了内饰材料的定义范围,见2.5条;
—修改了第3章的技术要求,取消了原标准技术要求中的3.1条及3.3条,将其内容体现在4.6
条中;
—修改了试验用热源的要求,见4.2.4条;
—增加了零件弯曲无法制得平整试样时的试验要求,见4.3.2条;
—增加了零件形状和尺寸不符合取样要求时如何制备试样的要求,见第4.3.2条;
—增加了零件厚度不均时的取样要求,见第4.3.2条;
—增加了取样示例并附图示,见第4.3.2条;
—修改了试验程序中表面起毛试样试验前梳理的方向,见第4.4.1条;
—增加了试样慢燃时的试验方法,见第4.4.9条;
—增加了结果表示的内容,见第4.6条。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ZG**汽车集团公司技术ZX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清国、李蓄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 8410-1987,GB 8410-1994
GB 8410-2006
GB 8410-2006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的评定。
鉴于各种汽车内饰零件实际情况(零件应用部位、布置方法、使用条件、引火源等)和本标准中规定
的试验条件之间有许多差别,本标准不适用于评价汽车内饰材料所有真实的车内燃烧特性。
术语和定义..
2.1
燃烧速度.. b urningrate
按本标准规定测得的姗烧距离与燃烧此距离所用时间的比值,单位为毫米每分钟( mm/min).
2.2
层积复合材料.. c ompositematerial
若干层相似或不同材料,其表面之间由熔接、粘接、焊接等不同方法使全面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材料。..
2.3
单一材料.. e xclusive material
由同种材料构成的均匀的整体材料。
若不同材料断续连接在一起(例如缝纫、高频焊接、铆接),这种材料应认为不是层积复合材料,每种
材料均属单一材料。..
2.4
县礴面.. e xposed side
零件装配在车内面向乘员的那一面。
2.5
内饰材料.. i nteriormaterials
汽车内饰零件所用的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如座垫、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带、头枕、扶手、活
动式折叠车顶、所有装饰性衬板(包括门内护板、侧围护板、后围护板、车顶棚衬里)、仪表板、杂物箱、室
内货架板或后窗台板、窗帘、地板覆盖层、遮阳板、轮罩覆盖物、发动机罩覆盖物和其他任何室内有机材
料,包括撞车时吸收碰撞能量的填料、缓冲装置等材料。
技术要求
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必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燃烧速度不大于1 00mm/mina
试验方法..
4.1原理
将试样水平地夹持在U形支架上,在燃烧箱中用规定高度火焰点燃试样的自由端.. 1 5 s后,确定试
样上火焰是否熄灭,或何时熄灭,以及试样燃烧的距离和燃烧该距离所用时间。..
I
GB 8410-2006
GB 8410-2006
2试验装置及器具..
4.2.1燃烧箱
3一试样支架导轨; 9-温度计; 15—下支架;
4—火焰高度标志板; 10-燃烧箱提手; 16—玻璃观察窗;
5—门; 1
11—观察窗窗框; 17—收集盘;
6一一门框; 12—支架销; 18—支脚
4.2.2试样支架
GB 8410-2006
GB 8410-2006
.3燃气灯
4.2.4燃气
为保证试验结果的可比性,供给燃气灯试验用可燃性气体*好使用液化气,也可采用燃烧后热值约
为3 5 MJ/m'^-38 MJ/m'的其他可燃气体,例如天然气、城市煤气等。
当进行仲裁试验时,推荐使用液化气。..
4.2.5金属梳
金属梳的长度至少为1 10 mm,每2 5 mm内有7 -v8个光滑圆齿。..
4.2.6秒表
测量时间所用秒表准确度不低于。.. .5 S.
4.2.7温度计
温度计量程应为1 50℃以上,准确度为1 0C
单位为毫米
GB 8410-2006
GB 8410-2006
00一
3
33
6价
图.. 3收集盘
单位为毫米..
6X04
图"
4-试样支架
单位为毫米
图5下支架截面图
GB 841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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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钢板尺
钢板尺量程40
00mm以上,准确度1mm.
4.2.9通风橱
燃烧箱应放在通风橱中,通风橱内部容积为燃烧箱体积的20倍一1
110倍,而且通风橱的长、宽、高
的任一尺寸不得超过另外两尺寸中任一尺寸的2.5倍。
在燃烧箱*终确定位置的前后各10
00。处测量空气流过通风橱的垂直速度,该速度应在。1/
0m
s
0.30m/s之间。..
4.3试样..
4.3.1形状和尺寸
标准试样形状和尺寸见图6。试样的厚度为零件厚度,但不超过13mm,
单位为毫米..
6x04
$I吕
第二标线
**标线
图6试样
以不同种类材料进行燃烧性能比较时,试样必须具有相同尺寸(长、宽、厚)。通常取样时必须使试
样沿全长有相同的横截面。
当零件的形状和尺寸不足以制成规定尺寸的标准试样时,则应保证下列*小尺寸试样,但要记录:
a)如果零件宽度介于3mm-60mm,长度应至少为356mm。在这种情况下试样要尽量做成接
近零件的宽度。..
b)如果零件宽度大于60mm,长度应至少为138mm。此时,可能的燃烧距离相当于从**标线
到火焰熄灭时的距离或从**条标线开始至试样末端的距离。..
c)如果零件宽度介于3mm-60mm,且长度小于356mm或零件宽度大于60mm,长度小于..
138mm,则不能按本标准试验;宽度小于3mm的试样也不能按本标准进行试验..
4.3.2取样
应从被试零件上取下至少5块试样。如果沿不同方向有不同燃烧速度的材料,则应在不同方向截
取试样,并且要将5块(或更多)试样在燃烧箱中分别试验。取样方法如下:
a)当材料按整幅宽度供应时,应截取包含全宽并且长度至少为50
00mm的样品,并将距边缘..
100mm的材料切掉,然后在其余部分上彼此等距、均匀取样。..
b)若零件的形状和尺寸符合取样要求,试样应从零件上截取。..
c)若零件的形状和尺寸不符合取样要求,又必须按本标准进行试验,可用同材料同工艺制作结构
与零件一致的标准试样(356mmX10
00mm),厚度取零件的*小厚度且不得超过13mm进行
试验。此试验结果不能用于鉴定、认证等情况,且必须在试验报告中注明制样情况。..
d)若零件的厚度大于13mm,应用机械方法从非暴露面切削,使包括暴露面在内的试样厚度为..
13 mm .
GB 8410-2006
GB 8410-2006)
f)目h)
厚,
若零件厚度不均匀一致,应用机械方法从非暴露面切削,使零件厚度统一为*小部分厚度。
若零件弯曲无法制得平整试样时,应尽可能取平整部分,且试样拱高不超过13mm;若试样拱
高超过13mm,则需用同材料同工艺制作结构与零件一致的标准试样(356mmX100mm)
度取零件的*小厚度且不得超过13mm进行试验。
层积复合材料应视为单一材料进行试验,取样方法同上。
若材料是由若干层叠合而成,但又不属于层积复合材料,则应由暴露面起13mm厚之内所有
各层单一材料分别取样进行试验,取样示例见图7.
单位为毫米..
乘客座舱的空间
分开试验的材料
要检脸的复合材料
从此处切割
图.. 7取样示例
如图7所示,材料A与材料B之间分界面未粘接,材料A单独进行试验。材料B在厚度13mm以
内,且与材料C紧密结合,所以材料B,C应作为层积复合材料,切取13mm进行试验..
4.3.3预处理
试验前试样应在温度23℃士2℃和相对湿度450
00^55%的标准状态下状态调节至少24h,但不超
过.. 168h,
4试验步骤
4.
4.
4.
2.
1将预处理过的试样取出,把表面起毛或簇绒的试样平放在平整的台面上,用符合4
.5规定的
金属梳在起毛面上沿绒毛相反方向梳两次。..
4.38mm在开始**次试验前,火焰应在此状态下至少稳定地燃烧1mi然后熄灭。n,
4
.2在燃气灯的空气进口关闭状态下点燃燃气灯,将火焰按火焰高度标志板调整,使火焰高度为..
4.
4
支架开口对齐。当试样宽度不足,U形支架不能夹住试样,或试样自由端柔软和易弯曲会造成不稳定
燃烧时,才将试样放在带耐热金属线的试样支架上进行燃烧试验。..
.3将试样暴露面朝下装入试样支架。安装试样使其两边和一端被U形支架夹住,自由端与U形
4.
4
点燃燃气灯,并使火焰高度为38mm,使试样自由端处于火焰中引燃15s,然后熄掉火焰(关闭燃气灯阀
门)。..
.4将试样支架推进燃烧箱,试样放在燃烧箱ZY,置于水平位置。在燃气灯空气进口关闭状态下
4.
较快一面的火焰传播情况,计时以火焰传播较快的一面为准。..
.5火焰从试样自由端起向前燃烧,在传播火焰根部通过**标线的瞬间开始计时。注意观察燃烧
4.
4.
4
的一面为准。若火焰在达到第二标线之前熄灭,则测量从**标线起到火焰熄灭时的燃烧距离。燃烧
距离是指试样表面或内部已经烧损部分的长度。..
4.7如果试样的非暴露面经过切割,则应以暴露面的火焰传播速度为准进行计时。..
.6当火焰达到第二标线或者火焰达到第二标线前熄灭时,同时停止计时,计时也以火焰传播较快
4.
4.
8燃烧速度的要求不适用于切割试样所形成的表面。..
.9如果从计时开始,试样长时间缓慢燃烧,则可以在试验计时20min时中止试验,并记录燃烧时
4.
间及燃烧距离。..
4.
4.10当进行一系列试验或重复试验时.下一次试验前燃烧箱内和试样支架*高温度不应超
GB 8410-2006
GB 8410-2006
4.5计算
燃烧速度( V)按下式计算.. :
V = 60 X (L/T)
式中:
V燃烧速度,mm/n;
单位为毫米每分钟( mi)
L-燃烧距离,单位为毫米(m m);
丁一燃烧距离L所用的时间,单位为秒( S).
燃烧速度以所测5块或更多样品的燃烧速度*大值为试验结果。
4.6结果表示..
4.6.1如果试样暴露在火焰中1 5 s,熄灭火源试样仍未燃烧,或试样能燃烧,但火焰达到**测量标线
之前熄灭,无燃烧距离可计,则被认为满足燃烧速度要求,结果均记为A -0 mm/min,
4.6.2如果从试验计时开始,火焰在6 0 s内自行熄灭,且燃烧距离不大于5 0 mm,也被认为满足燃烧
速度要求,结果记为B o
4.6.3如果从试验计时开始,火焰在两个测量标线之间熄灭,为自熄试样,且不满足4 .6.2项要求,则
按4 .5项要求进行燃烧速度的计算,结果记为C -燃烧速度实测值.. mm/min,
4.6.4如果从试验计时开始,火焰燃烧到达第二标线,或者存在4 .4.9项情况(主动结束试验),则按..
4.5项要求进行燃烧速度的计算,结果记为D燃烧速度实测值mm/ mine
4.6.5如果出现试样在火焰引燃1 5s内已经燃烧并到达**标线,则认为试样不能满足燃烧速度的
要求,结果记为.. Ea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材料种类、零件名称、来源、试验日期、试验者;
b)样品颜色、编号;
c)材料组成;
d)试样尺寸、层积复合材料各层厚度,试样在产品中的方向;
e)试样数量;
f)试验结果:燃烧距离、燃烧时间、燃烧速度。燃烧特性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9)是否用支撑线;
h)与本标准规定不同的试验条件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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