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拟公告的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九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以及变更废钢铁加工行业规范公告名称企业、撤销废钢铁加工行业规范公告资格的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8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63
传 真:010-68205337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1: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九批).zip
附件2:变更《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名称的企业名单.zip
附件3:撤销《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的企业名单.zip
附件4: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zip
附件5: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zip
附件6: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zip
作者:杨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