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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2021年度部省联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湖南联动项目牵头单位

科技动态 20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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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218号)要求,为做好湖南联动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决定面向全省遴选项目牵头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湖南联动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度部省联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湖南联动项目共2项,分别为“产地重金属污染的区域过程、智能防控原理与实用技术模式”、“稻飞虱灾变机制与可持续防控技术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见申报指南(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730/4435.html)。

二、申报资格

除科技部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申报资格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牵头单位为湖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中央在湘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在地方设立的相关机构为省外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具有承担项目主要任务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强,有一定的实力和影响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项目牵头单位拥有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平台,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创新人才和团队,有较为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4.项目牵头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紧扣科技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项目指南,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研究内容及路线,科学设置项目课题、考核指标等内容。

2.按照科技部项目组织申报流程要求,本次仅为遴选项目牵头单位。项目牵头单位明确后,将面向全国遴选项目参与单位。

3.根据科技部和湖南省部省联动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规范有关要求,每个单位限申报牵头1项部省联动项目。

4.请各申报单位填写牵头单位意向申请书(见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9月15日下午16:00前将意向申请书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一式5份)盖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处。

联系人:伍麟

联系电话:0731-88988837

电子邮箱:hnst-nc@kjt.hunan.gov.cn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603办公室

附件:部省联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湖南项目牵头单位意向申请书.docx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13日


作者: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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