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
设备采购平台招标单位: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 |
单位类别: | 科研院所 |
招标编号: | 17CNIC01-5711 |
项目内容: | 数字PCR仪、化学发光荧光成像系统、PM2.5实时在线浓缩富集染毒系统、流式细胞仪升级、多光谱切片成像系统、酶联免疫斑点图像分析仪、倒置荧光显微镜、五分类血液分析仪、高内涵细胞成像分析系统、全自动分枝杆菌培养监测系统 |
招标类型: | 公开招标 |
招标地区: | 北京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7-12 09:30 |
委托招标单位: |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化合物、药物等动物实验评价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化合物、药物等动物实验评价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17CNIC01-57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167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潘家园南里5号
联系方式:刘云娜 010-677760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伟 010-8831678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1 | 1-1 | PM2.5实时在线浓缩富集染毒系统 | 1 | 否 | 255 |
1-2 | 数字自动化病理资料(玻片蜡块)管理系统 | 1 | 否 | ||
1-3 | 流式细胞仪升级 | 1 | 否 | ||
2 | 2-1 | 数字PCR仪 | 1 | 是 | 480 |
2-2 | 酶联免疫斑点图像分析仪 | 1 | 是 | ||
2-3 |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 | 1 | 是 | ||
2-4 | 全自动分枝杆菌培养监测系统 | 1 | 是 | ||
2-5 | 流式细胞仪 | 1 | 是 | ||
3 | 3-1 | 鼠隔离笼具 | 1 | 是 | 430 |
3-2 | 超灵敏核酸痕量分析系统 | 1 | 是 | ||
3-3 | 多光谱切片成像系统 | 1 | 是 | ||
3-4 | 化学发光荧光成像系统 | 1 | 是 | ||
3-5 | 倒置荧光显微镜 | 2 | 是 | ||
3-6 | 全景明场及荧光成像分析系统 | 1 | 是 | ||
3-7 | 高内涵细胞成像分析系统 | 1 | 是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2) 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厂家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3)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4)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7)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3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30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