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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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仪器网 2017-12-01 16:59:20
招标单位: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类别: 医疗/检测机构
招标编号: 440100-201707-100833-0070
项目内容: 便携式除颤监护仪
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招标地区: 广东
投标截止时间: 2017-12-22 14:30
委托招标单位: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市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除颤监护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7-100833-007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除颤监护仪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8,000

  四、采购数量:7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包组一

便携式除颤监护仪

7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

人民币23.8万元

  2. 项目编号:CLPSP17GZ07ZC11B

  3. 采购项目品目:A032022(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便携式除颤监护仪属于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是治疗快速异位心律失常,使之转复为窦性心律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在病区、公共区必备的急救设备。为心血管疾病突发严重心律失常、室颤等提供可靠的急救支持设备。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包组一(便携式除颤监护仪)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2017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

  3.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 本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 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详见“下载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线上填写指引》”。注册通过后进行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然后打印《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与下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CL87651688y@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账号:44 0305 0104 0012 966)】,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0-87651688-411/401,原件核查的项目须到现场办理)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02日 至 2017年12月2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02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江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7,020-87651688-15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104850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市一人民医院)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602号
联系人:器械科刘剑龙联系电话:020-81048099
传真:020-81048100邮编:51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