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设备采购平台招标单位: |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
单位类别: | 医疗/检测机构 |
招标编号: | ZZ51700617 |
项目内容: | 全自动核酸检测仪 |
招标类型: | 公开招标 |
招标地区: | 广东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3-16 09:30 |
委托招标单位: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编号:441300-201703-503080-0007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89,500
采购数量:1批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 |
01包 | 除颤仪 | 台 | 5 | 33 |
电动综合手术床 | 台 | 1 | 18 | |
02包 | 后装治疗转移床 | 台 | 1 | 9.7 |
光子治疗仪 | 台 | 1 | 12.5 | |
全自动核酸检测仪 | 台 | 1 | 18 | |
双摇透析床 | 张 | 25 | 17.75 |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本项目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5、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每个包组)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6)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7)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3 月06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13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3 月16 日09 时30 分
五、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六、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3 月16 日09 时30 分
七、谈判(磋商、询价)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
联系人:廖晓斌 联系电话:2288256
传真:2122977 邮编:51600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联系人:陈凤 联系电话:0752-5758338
传真:020-87554028 邮编:51064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子林 联系电话:13502296998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陶月华 联系电话:0752-5758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