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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化工学院喷雾干燥机等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仪器网 2016-12-22 15:41:06
招标单位: 泉州师范学院
单位类别: 高等院校
招标编号: CXQZ16232
项目内容: 橡胶密炼机、开炼机、实验型喷雾干燥机、发泡硫化仪、高温炉
招标类型: 公开招标
招标地区: 福建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1-13 09:00
委托招标单位: 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师范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化工学院镀金机等实验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化工学院镀金机等实验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XQZ162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月阳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5071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师范学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

联系方式:陈老师 0595-229195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月阳0595-2250719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通港西街东海文创园中渌大厦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要求

1-1

橡胶密炼机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2

开炼机

1

1-3

实验用小型热压机

1

1-4

电脑数控雕刻机

1

1-5

实验型喷雾干燥机

1

1-6

三辊机

1

1-7

真空脱泡机

1

2-1

发泡硫化仪

1

2-2

镀金机

1

2-3

高温炉

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3、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4、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5、提供良好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7、本项目预算审核价:合同包一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57万元);合同包二人民币伍拾伍万陆仟伍佰元整(¥:55.65万元);凡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8、本次采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2.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22日 14:55 至 2016年12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通港西街东海文创园中渌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招标文件每份1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认缴。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通港西街东海文创园中渌大厦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