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状态:
作废ICS号:
67.200.10动物和植物的脂肪和油发布日期:
2005-01-19中标分类号:
X14油脂加工与制品实施日期:
2005-03-01出版语种:
英文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食用植物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压榨、浸出工艺生产的无公害食品食用植物油,包括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芝麻油、葵花籽油、玉米油、油茶籽油、米糠油等,其他食用植物油可参照执行。起草人:
邓光联、杨映辉、冯岩、李云昌等起草单位:
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研究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等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施行日期:2008-03-01
施行日期:2008-03-01
施行日期:2008-03-01
施行日期:200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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