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ssfiber reinforced cement duct for ventilation
标准状态:
现行ICS号:
91.100.40纤维增强水泥制品发布日期:
2008-06-16中标分类号:
Q14混凝土制品实施日期:
2008-12-01出版语种:
英文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中水泥排气管道的分类、分级、规格与标记、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耐碱玻璃纤维为主要增强材料、快硬硫铝酸盐水泥或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为胶凝材料、砂子为集料制成的玻璃纤维培强水泥排气管道。本标准适用于厨房排烟、卫生间排气、燃气热水器废气排放所用的立管管道井。不适用于工业用通风管道和空调工程中的通风管道。起草人:
崔玉忠、崔玉忠、刘玉兰、王瑾等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与新型建筑材料研究所归口单位:
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部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3-12-01
施行日期:2003-12-01
施行日期:2003-12-01
施行日期:2003-12-01
施行日期:2003-12-01
施行日期: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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